宾夕法尼亚州儿童监护律师|宾夕法尼亚家庭法律博客-Sheryl R. Rentz的律师事务所
使共同父母更容易的提示
离婚期间的监护权安排谈判可能是配偶之间争执的重点,特别是因为子女监护权通常意味着,父母一方对子女的责任主要由父母承担,而另一方父母作为非监护父母的责任则有限。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分享监护权,以确保父母双方都能抚养子女。
但是,随着孩子们在每个父母之间划分天数和星期数,在家庭之间来回移动, 共同监护权 有其缺点。许多离婚的父母可能会发现,当他们建立平等的监护权安排时,他们冒着成为兼职父母的风险,同样努力地在子女的生活中扮演全职角色。 阅读其余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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